GB/T 3836.29-2021 爆炸性環境 第29部分: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 結構安全型“c”、控制點燃源型“b”、液浸型“k”
- 發表時間:2023-02-06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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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采用結構安全型“c”、控制點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的設計和結構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采用結構安全型“c”、控制點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Ex設備、Ex元件、防護系統、裝置及這些產品的裝配體。
本文件是對GB/T 3836.28-2021要求的補充和修改,當本文件的要求與GB/T 3836.28-2021的要求有沖突時,本文件的要求優先。
沒有附加保護措施情況下,防爆型式“c”“k”和“b”不適用于Ⅰ類EPL Ma設備。
本文件規定的防點燃保護型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與其他防點燃保護型式一起使用,滿足按照GB/T 3836.28-2021中的點燃危險評定確定的Ⅰ類、Ⅱ類或Ⅲ類設備的要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766 液壓傳動 系統及其元件的通用規則和安全要求(GB/T 3766-2015,ISO 4413:2010,MOD)
GB/T 3836.1 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T 3836.1-2021,IEC 60079-0:2017,MOD)
GB/T 3836.26 爆炸性環境 第26部分:靜電危害 指南(GB/T 3836.26-2019,IEC TS 60079-32-1:2013,MOD)
GB/T 3836.28-2021 爆炸性環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 基本方法和要求(ISO 80079-36:2016,MOD)
GB/T 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 4208-2017,IEC 60529:2013,IDT)
GB/T 6391 滾動軸承 額定動載荷和額定壽命(GB/T 6391-2010,ISO 281:2007,IDT)
GB/T 7932 氣動 對系統及其元件的一般規則和安全要求(GB/T 7932-2017,ISO 4414:2010,IDT)
GB/T 10715 帶傳動 多楔帶、聯組V帶及包括寬V帶、六角帶在內的單根V帶 抗靜電帶的導電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10715-2021,ISO 1813:2014,MOD)
GB/T 32072 帶傳動 抗靜電同步帶的導電性 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2072-2015,ISO 9563:1990,MOD)
3 術語和定義
GB/T 3836.28-2021和GB/T 3836.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結構安全型“c” constructional safety“c”
一種防點燃保護型式,采用結構性措施以防止活動部件造成的熱表面、火花和絕熱壓縮引起點燃的可能性。
注:應用示例見附錄A。
3.2
機械產生的火花 mechanical generated sparks
兩種相同或不同的固體材料之間機械沖擊或摩擦產生的火花和火花簇。
3.3
控制點燃源型“b” protection by control of ignition source “b”
一種防點燃保護型式,機械或電氣裝置與非電氣設備上一起使用,以手動或自動降低潛在點燃源轉變為有效點燃源的可能性。
注:例如,可能是指示缺油的液位傳感器、指示發熱軸承的溫度傳感器或指示超速的速度傳感器。
3.3.1
自動控制措施 automatic control measure
無需手動干預,采取的降低潛在點燃源轉變為有效點燃源的可能性的行動。
3.3.2
手動控制措施 manual control measure
收到預警、指示、警報后,人工采取的降低潛在點燃源轉變為有效點燃源的可能性的行動。
3.3.3
防止點燃裝置/系統 ignition prevention devices/systems
將一個或多個傳感器發出的信號轉變為動作或指示,降低潛在點燃源轉變為有效點燃源的可能性的安排。
3.3.4
安全裝置 safety devices
用于爆炸性環境內部或外部,為設備和防護系統在爆炸風險方面的安全運行所需或有助于安全運行的裝置。
3.4
液浸型“k”liquid immersion“k”
一種防點燃保護型式,使潛在點燃源變成無效或與爆炸性環境隔離。通過使潛在點燃源完全或部分浸沒在保護液體中,或者部分浸沒并用保護液體將點燃源的活動表面連續覆蓋,使可能在液體上方或設備外殼外部的爆炸性環境不能被點燃。
3.4.1
保護液體 protective liquid
防止爆炸性環境與潛在點燃源直接接觸,確保爆炸性環境不能被點燃的液體。
3.4.2
帶密封外殼的設備 equipment with a sealed enclosure
在工作過程中內部保護液體膨脹和收縮時,能限制外部大氣進入的全封閉設備,
注:這種設備包括任何相關的管道系統且經常含有過壓釋放裝置。
3.4.3
帶排氣口外殼的設備 equipment with a vented enclosure
正常工作過程中內部保護液體膨脹或收縮時,允許外部大氣通過呼吸裝置或收縮孔進入或排出的封閉設備。
注:這種設備包括任何相關的管道系統。
3.4.4
開口設備 open equipment
自身或其元件浸沒在對外部大氣敞開的保護液體中的設備。
注:例如,頂部敞開浸沒活動元件的容器。這種設備包括任何相關的管道系統。
4 適用性確定
在采用本文件規定的方法保護設備或設備組件(包括相互連接的部件)之前,應先按照GB/T 3836.28-2021進行點燃危險評定。
5 結構安全型“c”設備的要求
5.1 通用要求
設備應按照相關工業標準的安全要求設計和制造,并能夠在制造商規定的運行參數下運行,包括承受預期的機械和溫度應力。
這些要求也適用于設備的連接部件,包括接合面(例如粘結、錫焊或熔接)。
注:本要求通過使用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來實現。
5.2 防護等級
5.2.1 通則
GB/T 4208規定的設備外殼防護等級(IP)取決于設備預期工作負荷和設計使用的環境類型。應確定適當的額定外殼防護等級作為點燃危險評定的一部分(見第4章),并且如果與防點燃保護相關,外殼防護等級應能滿足該要求。
注:根據GB/T 4208確定的防護等級不是用以阻止爆炸性氣體的進入。
5.2.2 特殊情況下的防護等級
以下幾點規定了用于爆炸性環境的外殼最低防護等級。
a) 設備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固體外物進入能引起點燃,但粉塵進入無影響的情況下,點燃危險評定應確定防外物進入等級并且不低于IP20。
b) 設備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粉塵或液體進入能引起故障并導致出現點燃源的情況下,防護等級最低為IP5X(對粉塵)和IPX4(對液體)。
c) 設備用于爆炸性粉塵環境,粉塵的進入能導致出現點燃源或著火的情況下,防護等級應為IP6X。
d) 設備用于爆炸性粉塵環境,粉塵、固體外物和液體的進入不大可能引起點燃的情況下,無防點燃保護目的防護等級要求。
注:外殼常用來作為安全保護,例如IP2X用來防止人體的部位進入外殼接觸旋轉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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