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578-2020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規范
- 發表時間:2022-12-30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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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運輸等。
本標準適用于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設計、制造、試驗和驗收,相關應用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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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1-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
GB/T 2423.2-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
GB/T 2423.4-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Db:交變濕熱(12h+12h循環)
GB/T 2423.5-2019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Ea和導則:沖擊
GB/T 2423.7-2018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Ec:粗率操作造成的沖擊(主要用于設備型樣品)
GB/T 2423.10-2019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c:振動(正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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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36.4-2010 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T 4208-2017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4798.1-2019 環境條件分類 環境參數組分類及其嚴酷程度分級 第1部分:貯存
GB/T 25113-2010 移動消防指揮中心通用技術要求
GB 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
GB 50401-2007 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 emergency location system based on inertial navigation
由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以及通信中繼器四個部分組成并實現室內人員定位及無線通信的系統。
3.2
應急定位指揮平臺 emergency location command platform
由顯示系統、專用輸入與控制系統、多通道無線通信設備、便攜式一體殼體組成的專用顯示控制設備,為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地圖創建、前端通信、前端人員的位置顯示、人員/設備危險狀態報警提示的軟件系統提供硬件平臺。
3.3
定位通信模塊 lo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unit
由位置解算計算機和無線通信模塊組成的人員攜帶裝置。
注:定位通信模塊通過接收運動感知模塊的運動測量信息,定位解算得到人員的位置和航向信息,并將人員位置信息、人員狀態、設備狀態通過無線通信模塊發送給應急定位指揮平臺。
3.4
運動感知模塊 motion measurement unit
由相關傳感器組成的能感知人體線運動加速度、人體轉動角速度、環境氣壓等信息的測量裝置。
注:運動感知模塊通過將這些測量信息發送給定位通信模塊實現人員的定位和狀態判定。
3.5
通信中繼器 communication repeater
由中繼控制器和無線通信模塊組成的無線通信轉發裝置。
注:通信中繼器通過對無線信號狀態的自動判別,智能切換中繼模式,實現無線通信距離的延長。
4 技術要求
4.1 外觀要求
外觀結構應完整,表面不應有明顯的斑點、氣泡、裂紋和傷痕。
4.2 功能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由1個應急定位指揮平臺、數個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和數個通信中繼器組成。
運動感知模塊采集人員的運動信息,經定位通信模塊解算得出其三維位置信息和運動狀態,再通過無線通信方式發送給應急定位指揮平臺,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對攜帶端人員的三維位置信息和運動狀態進行三維顯示。通信中繼器能轉發無線通信信息,提高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和攜帶端直接的通信距離和通信可靠性。
4.3 性能要求
4.3.1 定位精度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定位精度要求如下:
a)水平精度:不大于2%D(CEP),CEP為圓概率誤差,D為總里程數;
b)高程精度:不大于1m(1σ),σ為標準差;
c)方位精度:不大于1°(1σ),σ為標準差。
4.3.2 通信性能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通信性能要求應符合GB/T 25113-2010中5.1.1 b)以及 GB50401-2007中3.2.4第6條的規定,除此之外還應滿足如下要求:
a)通信方式:無線通信;
b)通信頻段:非授權公共頻段(如433 MHz);
c)無中繼通信距離:不小于1km(通視條件);
d)通信周期:不大于2s;
e)使用通信中繼器通信距離:不小于1.8km(通視條件)。
4.3.3 連續工作時間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連續工作時間應不小于2h。
4.3.4 容量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容量要求如下:
a)應急定位指揮平臺能接入的定位通信模塊個數應不小于4個;
b)應急定位指揮平臺能接入的通信中繼器個數應不小于2個。
4.3.5 人員狀態檢測能力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應能檢測人員站立、行走、跌倒、上樓、下樓等基本運動狀態。
4.3.6 報警功能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報警功能應符合如下要求:
a) 基本要求:定位通信模塊能進行報警,指揮平臺能顯示報警信息并提示報警類別,定位通信模塊能手動取消報警。
b) 報警類別:人員跌倒、靜止時間超過30s、定位通信模塊電池電量低于25%、通信中斷、工作時間超過30min、手動報警。
c) 報警方式:定位通信模塊進行聲光報警,指揮平臺進行畫面提示報警。
d) 聲報警要求:連續聲響信號;聲級強度:距離1m遠處,不小于85dB。
e)光報警要求:煙霧環境下,肉眼能見度小于0.1m時,光報警穿透能力不小于3m。
4.3.7 應急定位指揮平臺顯示功能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應急定位指揮平臺顯示功能應符合GB50313-2013中7.2.4的規定,除此之外還應滿足如下要求:
a)能通過輸入長、寬、高及樓層快速構建三維建筑物并顯示;
b) 能載入已有的三維建筑物地圖;
c)能顯示三維定位結果,且顯示通道數不小于4路;
d)能顯示三維行程軌跡,且顯示通道數不小于4路。
4.3.8 展開時間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由設備開機狀態開始,通過應急定位指揮平臺軟件啟動,至定位通信模塊開機的設備使用狀態為止,時間應不大于2min。
4.3.9 電氣接口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電氣接口應符合如下要求:
a)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充電器:100 V AC~240 V AC,50 Hz~60 Hz;
b)定位通信模塊充電器:100 V AC~240 V AC,50 Hz~60 Hz。
4.4 環境要求
4.4.1 高溫工作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高溫工作要求應符合GB/T 2423.2-2008中有關規定,除此之外,應急定位指揮平臺應能在60℃條件下正常工作;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通信中繼器應能在70℃條件下正常工作。
4.4.2 低溫工作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低溫工作要求應符合GB/T 2423.1-2008中有關規定,除此之外,應急定位指揮平臺應能在-10℃條件下正常工作;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通信中繼器應能在-25℃條件下正常工作。
4.4.3 高溫貯存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高溫貯存要求應符合GB/T 2423.2-2008中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包括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通信中繼器)應能在70℃條件下貯存。
4.4.4 低溫貯存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低溫貯存要求應符合GB/T 2423.1-2008中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包括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通信中繼器)應能在-40℃條件下貯存。
4.4.5 交變濕熱要求
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的交變濕熱要求應符合GB/T 2423.4-2008中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基于慣性導航的應急定位系統(包括應急定位指揮平臺、定位通信模塊、運動感知模塊、通信中繼器)應能在25℃~40℃條件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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