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04-2009 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范
- 發表時間:2022-10-17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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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巷錨桿支護技術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煤巷錨桿支護監測及煤巷錨桿支護施工質量檢測。
本標準適用于煤礦煤巷錨桿支護,也適用于半煤巖巷錨桿支護。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5224-2003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
GB/T 14370-2000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
GB 50086-2001 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
MT 146.1-2002 樹脂錨桿 錨固劑
MT 146.2-2002 樹脂錨桿 金屬桿體及其附件
MT/T 942-2005 礦用錨索
MT 5009-1994 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煤巷 coal roadway
斷面中煤層面積占4/5或4/5以上的巷道。
3.2
半煤巖巷 half-coal and half-rock roadway
斷面中巖石面積(含夾石層)大于1/5到小于4/5的巷道。
3.3
錨桿支護 bolt supporting
以錨桿為基本支護形式的支護方式。
3.4
錨桿桿體破斷力 breaking force of bolt bar
錨桿桿體能承受的極限拉力。
3.5
錨桿拉拔力 pulling force of bolt
錨桿錨固后,拉拔試驗時,錨桿破斷或失效時的極限拉力。
3.6
錨固力 anchor capacity
錨桿的錨固部分或桿體在拉拔試驗時,所能承受的極限載荷。
〔MT146.1-2002,定義3.8〕
3.7
設計錨固力 design anchor capacity
設計時給定的錨桿應能承受的錨固力。
3.8
樹脂錨桿 resin anchor bolt
以樹脂錨固劑配以各種材質桿體及托盤(托板)、螺母與減磨墊圈等構件組成的錨桿。
〔MT146.1-2002,定義3.1〕
3.9
樹脂錨固劑 capsule resin
起粘結錨固作用的材料稱錨固劑,樹脂錨固劑由樹脂膠泥與固化劑兩部份分隔包裝成卷形。混合后能使桿體與被錨固體煤巖粘接在一起。
〔MT146.1-2002,定義3.2〕
3.10
錨固長度 anchorage length
錨桿的錨固劑或錨固裝置與鉆孔孔壁的有效結合長度。
3.11
端頭錨固 end anchorage
錨桿的錨固長度不大于鉆孔長度的1/3。
3.12
全長錨固 full-length anchorage
錨桿的錨固長度不小于鉆孔長度的90%。
3.13
加長錨固 lengthening anchorage
錨桿的錨固長度介于端頭錨固與全長錨固之間。
3.14
拉拔試驗 pulling test for bolt anchored by single resin capsule
測試錨桿拉拔力的試驗。
3.15
攪拌時間 stirring time
安裝樹脂錨桿時,從開始攪拌樹脂錨固劑到停止攪拌所用的時間。
3.16
等待時間 hold time
安裝錨桿時,攪拌停止后到可以上緊螺母托板的時間。
〔MT146.1-2002,定義3.6〕
3.17
預緊力 pretension force
安裝錨桿(錨索)時,通過擰緊螺母或采用張拉方法施加在錨桿(錨索)上的拉力。
3.18
預緊力矩 moment of pretension
擰緊螺母使錨桿達到設計預緊力時,施加到螺母上的力矩。
3.19
錨桿快速安裝 rapid mounting of bolt
使用錨桿鉆機連續完成攪拌樹脂錨固劑、擰緊螺母的全過程。
3.20
初始設計 initial design
根據已有資料提出的巷道支護形式與參數。
3.21
信息反饋 information feedback
對支護監測信息進行解釋,并據此對支護設計進行驗證和修改的過程。
3.22
正式設計 final design
根據監測信息,對初始設計進行驗證或修改,在技術性、經濟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均能滿足生產要求的支護設計。
3.23
巷道頂板離層臨界值 critical value of roof delamination
支護設計或工程實踐分析確定的巷道頂板允許的最大離層值。
3.24
復雜地段 section
指斷層及圍巖破碎帶、應力集中區、頂板淋水區、裂隙發育區、巷道穿層地段、瓦斯異常區、大斷面、大跨度巷道等地段。
3.25
異常情況 abnormal phenomena
指巷道位移、離層、錨桿受力等發生突變的情況。
4 技術要求
4.1 煤巷圍巖地質力學評估
4.1.1 地質力學評估是煤巷錨桿支護設計的主要依據之一, 錨桿支護設計前應進行地質力學評估。
4.1.2 煤巷圍巖地質力學評估的內容包括現場地質條件和生產條件調查、煤巷圍巖物理力學性質測定、圍巖結構觀測、地應力測量和錨桿拉拔力試驗。煤巷圍巖地質力學評估的具體內容見表1。
表1 地質力學評估內容
序號 | 參 數 | 內 容 |
1 | 煤層厚度 | 指被煤巷切割的煤層厚度。 |
2 | 煤層傾角與水平方向的夾角 | 在井下直接測取,或由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給出。 |
3 | 地質構造 | 煤巷周圍地質構造的分布情況,由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給出。 |
4 | 水文地質條件 | 煤巷涌水量,水對圍巖物理力學性質的影響,由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給出。 |
5 | 煤巷幾何形狀和尺寸 | 根據工作面回采需要確定,一般宜選用的幾何形狀為矩形和梯形。 |
6 | 2倍左右煤巷寬度范圍內頂底板巖層層數和厚度 | 由地質綜合柱狀圖或鉆孔資料確定。 |
7 | 巖(煤)層物理力學參數 | 在井下原位測取,或在實驗室內利用巖(煤)樣測定。 |
8 | 巖層的分層厚度 | 指分層厚度的平均值。 |
9 | 各層節理裂隙間距 | 指沿結構面法線方向的平均間距,在(類似條件)煤巷內測取。 |
10 | 煤巷軸線方向 | 由工作面巷道布置圖給出。 |
11 | 煤巷埋深 | 地表到煤巷的垂直距離。 |
12 | 原巖應力的大小和方向 | 在井下實測。 |
13 | 煤柱寬度 | 煤柱的實際寬度。 |
14 | 采動影響 | 煤巷受到周圍掘進或回采工作面采動影響的情況。 |
15 | 錨桿在巖(煤)層中的拉拔力 | 錨桿在巖(煤)層中的拉拔力試驗。 |
4.1.3 根據礦井開拓部署和采區劃分合理安排煤巷圍巖地質力學參數的測試。測點應具有代表性,應能最大程度地反映整個井田和采區的實際情況,并根據測試數據繪制礦井地應力分布圖。
4.1.4 地質力學評估首先應確定評估區域,應考慮煤巷服務期間影響支護系統的主要因素,錨桿支護設計應該限定在這個區域內。
4.1.5 煤巷圍巖地質力學參數,包括圍巖物理力學性質、圍巖結構和圍巖應力。
4.1.6 原巖應力測量宜優先采用應力解除法或水壓致裂法。
4.1.7 巷道支護設計所需的煤巖體物理力學參數,可通過井下采取巖樣進行實驗室試驗獲得,巖樣的采取、包裝應滿足錨桿支護設計的要求;一些參數(單軸抗壓強度、變形模量等)也可通過井下原位測量獲得。
4.1.8 煤巖體的物理力學性質參數包括煤巖體的真密度、視密度、孔隙率、單軸抗拉強度、單軸抗壓強度、彈性模量、泊松比、內聚力、內摩擦角和水理性質等。
4.1.9 圍巖結構測量應采用煤巷表面觀察、鉆孔取芯測量和鉆孔窺視等方法進行。結構面力學特性測試應在現場取樣后在實驗室進行試驗。
4.1.10 煤巷圍巖應進行錨桿拉拔力試驗,試驗方法參見附錄A。錨桿拉拔力試驗應在需支護的煤巷現場或類似條件的圍巖中進行,每次不少于3根錨桿。根據試驗結果判斷圍巖的可錨性。
4.1.11 在一個地點獲取的參數用于同一煤層的其它地點時,應進行充分的現場調研和分析、評估。
4.1.12 當煤巷圍巖物理力學性質、圍巖結構和原巖應力條件發生顯著變化時,應對地質力學參數進行重新測定。
4.1.13 應根據地質力學評估結果采用適合本礦區的方法進行巷道圍巖穩定性分類。
4.1.1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重新進行圍巖穩定性分類
a) 當巷道圍巖條件、開采深度、開采范圍與原分類差異很大時;
b) 新采區各煤層巷道首次采用錨桿支護時。
4.2 煤巷錨桿支護設計
4.2.1 巷道圍巖地質力學評估結果證明錨桿支護可行時,進行錨桿支護設計。
4.2.2 在采區巷道布置時,應盡量使煤巷的軸線方向與最大水平主應力的方向平行。
4.2.3 煤巷錨桿支護設計應采用動態設計方法。設計應在地質力學評估的基礎上按以下程序進行:初始設計—井下監測—信息反饋—正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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